关于退还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广东省揭阳监狱在清理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款项无法退还供应商,根据《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狱办〔2022〕92号)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见附件)进行公告。请相关企业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持合同、收据、履约证明材料等到我监办理清退事宜。
公示期满后,无企业认领的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将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联系人:池仪华 电话:0663-8105000转2171)
广东省揭阳监狱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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